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2、证件内页用完;
3、证件损毁。
1、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2、持证人遗失证件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声明;
3、公安机关认为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6.255.192/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73号二楼大厅
咨询电话:0883-285231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工作时限:(受理当日除外)
10个工作日
签注申请7个工作日完毕。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在四城区外受理点提交申请,须寄送证件实物的,由证件送达审批机关后起算工作时限。
收费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 加注:20元/项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
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