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用名加注
2、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加注
3、曾持照加注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自助填表机打印均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
2、我市常住户口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交验有效普通护照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无常住户口),交验有效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薄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5、提交需加注普通护照原件。
6、提交需作加注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73号二楼大厅
咨询电话:0883-285231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
咨询电话:0883-42134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临沧市护照办理地点一览
一、工作时限:
1、10个工作日(受理当日除外)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二、收费标准:
加注 20元/项次